首页 > 教育信息 > 正文

萍乡学院2024高校招生计划公布时间

2024-03-17 18:11:59 | 视康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6010895隶属于:江西省教育厅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萍乡学院2024高校招生计划公布时间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萍乡学院2024高校招生计划公布时间

萍乡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萍乡学院,教育部国标代码10895,办学层次和类型为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注册地址是江西省萍乡市萍安北大道211号。

萍乡学院2024高校招生计划公布时间

第三条  萍乡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萍乡学院培养的本(专)科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符合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萍乡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萍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委监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统筹协调招生相关工作。

萍乡学院2024高校招生计划公布时间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纪委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萍乡学院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学校办学条件、学科特点、生源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并报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各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册。

第九条  萍乡学院按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总计划数的1%编制预留计划,用于录取平行志愿超出1:1比例进档考生以及调节各省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就业率低的专业,学校可适当减少其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对跨省计划内的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工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和考生填报的志愿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在招生录取时,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0%以内。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遇最后一名考生同分,则文史类以语、英、文综等单科小分成绩高低择优录取;理工类以数、英、理综等单科小分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遵从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先安排第一专业志愿,对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再依次安排第二、第三、第四专业志愿,直到调剂为止,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在安排专业的过程中,学校会根据各学科特点和要求参考考生相关考试科目成绩。

第十六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录取办法按该省(市)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根据教育部官网或萍乡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我校各专业招生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志愿和专业。

江苏省文理类本科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对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录取时认可各省体育专业统考成绩,要求考生同时达到各省(市、自治区)体育类文化和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遇计划数最后一名考生同分,则以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排序依次录取。

2.对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录取时使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原则按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录取招生计划中排序最后一名考生同分,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考生语、数、外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3.福建省艺术类本科2020年实行“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按该省规定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我校认可国家的有关优惠政策和各省(区、市)对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等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  我校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报考艺术专业考生请参照《萍乡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有专业调剂机会的由我校负责将该考生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没有专业调剂机会的,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时,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五章  入学与毕业

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长签发,招生就业处向新生邮寄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第二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含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如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萍乡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收费与奖助贷措施

第二十七条  我校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标准为文理类3300-4350元/年,体育类3700-4350元/年,艺术类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年。住宿费为600-1000元/年。

第二十八条  (1)优质生源奖:①凡萍乡考籍考生(普通文理科),首次填报我校本科志愿,录取到校后奖励1000元/人,若超省控线30分以上(含30分)的则奖励3000元/人。②在一定领域具有学科特长,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录取到校后奖励1000元/人。③在一定领域具有创新潜质,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专利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省级以上奖励,或具有发明专利的考生,录取到校后奖励1000元/人。

(2)资助政策: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七章  继续学习措施

第二十九条  我校设有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简称普通专升本)。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优秀专科生在第三学年可参加专升本考试,经择优录取可直接升本校或江西省内其他本科高校本科三年级继续学习,成绩合格后,可授予学士学位,并获得本科文凭。有关普通专升本工作的具体规程与施行(含停招),我校将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条  我校鼓励本科生在第四学年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攻读硕士学位。学校对毕业生考取985(或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211、一般本科院校研究生分别奖励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十一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通过自学考试和中外合作办学途径专升本、本升硕深造学习,提升学历。

第八章  招生咨询、申诉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三十二条  我校工作人员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  萍乡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三十四条  考生或其法定监护人认为学校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可向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诉,联系电话:0799-6684315视康教育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通讯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安北大道211号(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99-6684491  6684355  6684338              传真:6682182

学校网址:www.pxc.jx.cn                                   邮编:337055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萍乡学院本年度本专科层次招生,未尽事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萍乡学院

二O二O年四月

以上就是视康教育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视康教育。更多相关文章关注视康教育:www.fwushikang.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萍乡学院2024高校招生计划公布时间”相关推荐
萍乡卫生职业学院2024高校招生计划公布时间
萍乡卫生职业学院2024高校招生计划公布时间

2020年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发布发布2020年招生职业职业学院章程学院卫生萍乡招生章程202020年 高考填报志愿时,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2020萍乡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萍乡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2024-04-11 22:58:23
新乡医学院2024高校招生计划公布时间
新乡医学院2024高校招生计划公布时间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招生办电话:03737375782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招生办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各部门电话:新乡校区:0373-3831880平原校区:0373-73757837375673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是河南省唯一的医学类独立学院。学院秉承“全面适应社会需求,全面实施素质教

2024-03-12 07:55:56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24高校招生计划公布时间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24高校招生计划公布时间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2024-04-03 13:59:57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24高校招生计划公布时间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24高校招生计划公布时间

2020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发布江苏发布2020年招生职业职业学院章程学院建设城乡招生章程城乡建设苏城乡202020年 高考填报志愿时,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2020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2020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普高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

2024-04-10 07:32:05
外交学院2024高校招生计划公布时间
外交学院2024高校招生计划公布时间

2020年外交学院本科招生章程2020年招生本科本科招生章程学院外交外交学院院本外交学招生章程202020年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外交学院,由周恩来同志亲笔题写;英文名称为ChinaForeignAffairs

2024-03-09 18:02:03
邢台学院2024高校招生计划公布时间
邢台学院2024高校招生计划公布时间

邢台学院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什么时候发布?招生简章评价发布什么时候什么招生学院2021年综合综合评价简章邢台学院邢台时候综合评价招生20211年 邢台学院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是很多想要报考邢台学院2021综合评价的考生及家长都十分关注的重要报考信息,邢台学院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发布了么?什么时候发布?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查阅参考。邢台学院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4-03-10 04:18:54
黄山学院2024高校招生计划公布时间
黄山学院2024高校招生计划公布时间

2022年黄山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简介:汉语言文学专业?【专升本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2022年黄山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简介:汉语言文学专业已经公布,2022年黄山学院专升本汉语言文学专业计划招生80人,详情如下:汉语言文学学制:四年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扎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和良好的人文素养,熟悉汉语及中国文学的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中文表达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主干课程

2024-03-11 17:23:22
巢湖学院2024高校招生计划公布时间
巢湖学院2024高校招生计划公布时间

2020年巢湖学院招生章程发布发布2020年招生章程学院招生章程巢湖学院巢湖202020年 高考填报志愿时,巢湖学院招生章程何时发布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巢湖学院招生部门最新发布的2020年巢湖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巢湖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巢湖学院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四、办学地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五、录取规则及要

2024-03-11 17:44:50